“我们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度融入‘三化’建设年行动的具体实践,以思想的正本清源引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务实笃行。”日前,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在部署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时强调。
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监督职责,将强化对违反正确政绩观行为的责任追究与深化“三化”建设年行动紧密结合,推动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强化政治引领抓学习。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等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向各二级单位纪检机构制发工作提示,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贯到底、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坚持学查改贯通,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照问题清单,重点查摆是否存在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忽视“三个效果”统一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推动真查实改。
压实“两个责任”促落实。通过年度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驻组与集团公司党组专题会商等形式,督促集团公司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同向发力。把学习教育与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统筹起来,围绕问题线索处置、信息化建设、案件监督管理、提升案件质量等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公司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在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监督质效、加强自身建设的每个环节自觉对标正确政绩观。
嵌入日常监督纠偏差。将发现和纠正政绩观偏差深度融入日常监督,在业务流程中注重筛查、研判、处置相关问题。在信访督办中,注重从重复举报、反映问题集中领域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急功近利、脱离实际等倾向,对反映项目决策程序不合规、搞“政绩工程”的举报进行深挖细查,并将相关研判纳入信访分办意见。在线索处置中,不仅关注具体违纪行为,更注重剖析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发展观错位、履职用权偏离等深层次原因,对涉及搞“政绩工程”、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等情形的线索予以重点关注、精准处置。
严格规范办案正导向。在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等重点工作中,将“对违反正确政绩观问题未查未处”作为对照检查重点。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严禁片面追求立案数、处分数和涉案金额,将相关要求落实到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以“三化”建设的高水平保障办案政绩观的正确践行。
深化案件剖析促治理。在严格规范办案的同时,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违纪违法责任,也查相关领导人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履职不力问题,依规依纪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倒逼“两个责任”一体落实。例如,在对所属相关三级企业系列腐败案件复盘剖析中,不仅查清违规决策、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事实,更延伸至决策背景和政绩观层面,发现其片面追求市场规模等“显绩”,忽视风险管控与合规经营,导致违规决策、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通报相关问题,提出监督建议,推动办案结果从处理具体事深化为警示、纠正错误观念;形成高质量剖析报告,在专题会商中向党组提出针对性监督建议。推动相关企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反思,督促严格执行制度、明确权责边界、优化权力配置和制衡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郭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