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初以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重点查处了一批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为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现将其中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北林区应急管理局原副局长、四级调研员李亚春等人未对同类案件同处同罚问题。2021年,李亚春任北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期间,与时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兼工贸监管组组长卜凡超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时,发现两家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别处以1000元、5000元的行政处罚。违反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相关规定,未对同类同似案件同处同罚。2024年10月,李亚春、卜凡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北林区津河镇靠河村副书记孔德全上报补贴审核不细问题。2023年,孔德全任北林区津河镇靠河村副书记期间,对上报的生产者补贴审核不够细致,村民种植的是玉米,实际发放的为大豆补贴,导致村民多得生产者补贴2.51万元。2024年4月,孔德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能力作风建设方面一些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啃食百姓获得感,必须坚决予以严惩。全区广大党员干要以案为戒、举一反三,防止再犯此类错误。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切实加强对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坚决做到“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抓,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更大效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坚持严的基调、风腐同查、纠树并举,持续加大不良作风整治力度,在压责任、强监督、严查处、促治理上聚焦发力,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为现代化新北林建设提供优良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