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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心声丨仔细核查,差一点也不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07-22

  前几天整理办公桌时,无意间从抽屉里翻出一本工作笔记,扉页上自己写的那行字清晰可辨:“第一案,认真再认真。”看着这几个字,我的回忆涌上心头。

  那是去年盛夏,作为纪检监察战线的一名新兵,我被选入核查组,接到了入职以来的首个初核任务。接过案卷材料的那一刻,心中满是激动与期待,终于能够参加实战了。

  线索指向某社区一笔一万余元的慰问金发放台账疑似造假。案情脉络清晰,涉及金额不大,我当时以为不过是“低难度”的常规核查,走流程就能结案。心中那根弦不自觉松了下来,抱着这样的心态,我和同事三天就完成了走访、调证、做笔录的全部流程,一份自认为要素齐全的初核报告,被我信心满满地送到了主任办公桌上。

  没想到报告递过去,主任刚看几页便轻轻推了回来。

  “你仔细看看,这几位领取人的签名有没有问题?”他手指名册末尾几处签名,语气平和。

  我凑近翻了两遍台账,瞬间惊出冷汗来:同一个“张某英”,前后三页的签名笔锋走向完全不同;另一个“王某福”,两处签名的运笔习惯更是天差地别。“我当时看名册上名字、金额、日期都齐了,就没往细里挖……”我深深低下了头。

  主任没再多说批评的话,只是从案头拿出那本翻得卷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翻到初步核实的章节,用红笔在“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几个字下面画了一道重重的红线,对我说:“我们手里攥的不是几页纸,是群众对组织的信任。差一点,都不行!”

  那天,我加班把慰问金发放名册和签收单摊在桌上逐字逐页比对,又调来社区近半年的财务凭证一笔一笔交叉核验。三名“领取人”的身份证号在民政系统根本查无记录,签收单上留的联系电话全是空号……桩桩件件的漏洞,全是当初那个“差不多”的念头埋下的隐患,要是这份案卷贸然移送审理,程序瑕疵和证据失效的问题几乎不可避免。

  案子办结后,逐项核对渐渐成了我本能的工作习惯,“差不多”三个字彻底被我删除干净。后来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时,看到有的案子仅仅因为一份签收单存疑就被退回补充核查,我更加读懂了当初主任那番话的分量——规矩从来不是捆住手脚的束缚,而是护着我们走稳每一步的屏障;它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而是我们握在手里、分毫不能偏移的标尺。(刘思远 作者单位: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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