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值日时间为每天早晨上班时间至晚上下班时间,值宿时间为下午下班时间至次日上班前时间。节假日值班、值宿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及突发事件。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因缺岗造成的损失由值班人员负全责,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确因有事要请他人代班的,需经带班领导同意,否则作缺岗处理,代班人员要担负委托人的全部值班职责。
4、要做好值班记录,如未做记录按缺岗处理。
5、在值班期间,如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后,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认真做好交接班,值班完毕应及时将值班情况向下一班交接,并在值班簿上签字,当日未在值班签到簿上签字的人员按缺岗处理。
7、办公室负责安排值日、值宿并将不定期抽查值班值宿情况,随时公开抽查结果。